简报|2026越南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指南:合规享受红利,降低经营成本

2026年越南税收政策持续优化,以“产业导向+精准赋能”为核心,针对外国企业推出阶梯式所得税优惠,既助力企业降低税负,也引导外资流向高新技术、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。但优惠政策的享受需满足明确的资格条件,且受全球最低税规则约束,不少外国企业因不熟悉新规、忽视资格维持,错失优惠或面临合规风险。本文结合2026年越南官方法令、税务总局(GDT)最新指引及权威数据,逐一拆解大纲核心要点,通俗解读优惠政策、资格要求及风险提示,搭配实用图文建议,助力外国企业合规享受政策红利。

一、核心红利:优惠企业所得税率(2026官方最新)

越南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0%,外国企业可根据投资领域、区域、企业规模,享受差异化优惠税率,核心分级如下,均依据2025年修订的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2026年配套法令执行:

1. 重点产业优惠税率:高新技术、半导体、人工智能、绿色能源等战略产业,经认定后可适用10%的优惠税率,覆盖半导体制造、数据中心、光伏储能等领域,优惠期限最长可达19年,是越南吸引高端外资的核心政策。

2. 小微企业优惠税率: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小微企业,按年收入分级适用优惠税率——年收入≤30亿越南盾(约11.5万美元)的,适用15%税率;年收入30亿-500亿越南盾的,适用17%税率,但与大型企业有关联的小微企业不享受该优惠。

3. 区域差异化税率:仅保留对社会经济条件困难地区、极度贫困地区的区域优惠,此类区域的新建外国投资项目,可适用10%税率,优惠期限最长15年;胡志明市、河内等成熟经济区及普通工业园区的普惠性税率优惠已全面取消,倒逼企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型。

4. 特殊行业高税率:石油、天然气及稀有资源(铂、金、稀土等)勘探开采行业不享受任何优惠,税率按专项规定执行,其中稀有资源开采税率高达50%,石油天然气行业税率为25%-50%。

二、关键支持:税收减免和免税期(2026新规)

2026年越南税收减免与免税期政策聚焦“精准扶持”,不同类型企业、项目享受的优惠期限差异较大,核心分为四大类,结合越南政府第20号、第320号法令及官方解读:

1. 创新型初创企业:外国投资的创新型初创企业,可享受“两免四减半”优惠——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后4年按对应税率减半征收;企业转让此类初创企业股权、出资份额获得的收入,免征企业所得税(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除外)。

2. 新设立小微企业:首次注册成立的外国投资小微企业,自取得《企业注册证书》之日起,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不适用于分立、合并、重组设立的企业,仅针对全新注册主体。

3. 重点产业项目:高新技术、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项目,优惠力度进一步升级——投资额≥2.3亿美元的大型高新项目,可享“六免十三减半”超长期优惠,前6年免征、后13年按10%税率减半征收;普通重点产业项目可享“四免九减半”,前4年免征、后9年按10%税率减半征收。

4. 困难地区项目:投资于越南困难地区、极度贫困地区的外国企业项目,免税期最长可达15年,具体期限根据项目投资额、带动就业情况核定,由当地税务部门审核确认。

补充提示:所有免税、减税期间,企业需单独核算优惠相关收入与成本,未单独核算的,将取消优惠资格,追缴已减免税款。

三、扩容福利:项目扩张的税收优惠

2026年越南针对外国企业项目扩张,推出专项税收优惠,鼓励企业扩大投资、升级产能,但需满足明确条件,核心要点如下:

1. 扩建项目优惠:原优惠期届满的外国企业,若进行项目扩建,且符合“同地区、同行业、新项目标准”,可享受税收优惠,但不再享受税率优惠,仅能享受应税收入减免等配套优惠,且需单独核算新增收入,避免与原业务混同。

2. 技术升级优惠:外国企业为提升产能、优化技术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,可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,折旧年限缩短30%;同时,技术升级相关的研发费用,可按200%比例加计扣除,进一步降低应税所得额。

3. 产能扩张补贴:针对扩大产能、带动本地就业的外国企业,若新增就业岗位≥50个,可额外获得企业所得税抵免,抵免额最高可达新增投资额的10%,抵免期限不超过5年。

数据参考:2026年1-2月,越南共有78家外国企业享受项目扩张税收优惠,累计减免税款约4000亿越南盾,主要集中在电子制造、新能源等领域。

四、准入门槛:评估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资格

外国企业并非均可享受越南企业所得税优惠,需通过官方评估,核心评估维度围绕“产业、区域、规模、合规”四大方面,2026年评估标准进一步细化,具体要求如下:

1. 产业合规:必须属于越南鼓励类产业,重点包括高新技术、绿色能源、数字经济、现代农业等,禁止类(如高污染、低附加值加工)、限制类产业(如部分服务业)不享受任何优惠,可参考越南《投资法》2026年修订版中的鼓励类产业清单。

2. 区域要求:若享受区域优惠,需实际投资于困难地区、极度贫困地区或特定经济特区,需提供场地租赁证明、项目落地证明等材料,普通工业园区已无区域优惠。

3. 规模与投资要求:重点产业优惠需满足对应投资额门槛(如大型高新项目≥2.3亿美元);小微企业优惠需符合年收入、资产规模等标准,由越南财政部界定具体门槛。

4. 合规要求:企业需完成税务登记、财务核算规范,无偷税漏税、违规经营记录;外国企业需提供母公司资质证明、投资备案文件,跨境交易需符合转让定价规则,无虚假投资、股权代持等行为。

评估流程:企业提交申请及佐证材料→当地税务部门初审→越南税务总局(GDT)复核→出具资格认定通知书,整个流程约15-20个工作日,2026年可通过线上系统提交申请,提升效率。

五、持续享受:维持优惠资格的核心要求

获得优惠资格后,外国企业需持续满足相关条件,否则将被取消优惠、追缴税款,2026年越南税务部门加强资格核查,核心维持要求如下:

1. 业务合规:始终从事鼓励类产业相关业务,不得擅自变更业务范围;若业务调整,需提前向税务部门报备,重新评估优惠资格,擅自变更业务的,将立即取消优惠。

2. 财务合规:按越南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,单独核算优惠相关的收入、成本、费用,留存研发支出、固定资产投资等相关凭证,税务部门每年进行核查,凭证不全的将取消资格。

3. 投资兑现:按备案的投资计划足额投入资金、完成项目建设,不得虚假投资、抽逃资金;若未按计划完成投资,税务部门有权收回已减免的税款,并处以投资额5%-10%的罚款。

4. 定期报备:每年3月31日前,向税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优惠资格维持报告,说明业务开展情况、投资完成情况、财务收支情况,逾期未报备的,暂停优惠资格。

六、重要约束: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对大型集团的考虑

2026年越南全面执行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(GMT)规则,依据越南政府第236/2025/ND-CP号法令,该规则主要约束跨国大型集团,直接限制其税收优惠额度,核心要点如下:

1. 适用范围:全球合并总收入在过去4个财政年度中,至少2个年度超过7500万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(MNE),其在越南的实体(CE)需遵守全球最低税规则。

2. 核心要求:全球最低税基准税率为15%,若越南境内实体的实际税率低于15%,即便享受越南税收优惠,也需按规则补缴差额(即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),无法通过无限享受优惠降低整体税负。

3. 豁免情形:越南设置五类“安全港”条款,符合条件的大型集团可豁免补足税,例如:集团在不超过6个司法管辖区拥有实体,且境外有形资产总价值不超过5000万欧元;或按国别报告(CbCR)显示,辖区内总收入低于1000万欧元、税前利润低于100万欧元等。

4. 过渡性安排:2026年12月31日前,若集团辖区简化有效税率2025年不低于16%、2026年不低于17%,且税前利润不超过实质所得豁免额,可暂免缴纳补足税。

提示:大型跨国集团在越南享受税收优惠时,需提前测算实际税率,避免因触发全球最低税规则,额外承担补缴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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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05 17:51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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